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1日。
4.截至2024年10月11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选调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4年10月11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7.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其他说明
我市市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范围开展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拟通过公开考试方式选调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