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报名当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报名当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户籍不限。
(四)应聘人员须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资格证书;相应学历、学位、规培等有关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由学校(院系)盖章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复印件;
4.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或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